根治性放疗:根治性放疗指仅使用放射线或放射线与其他方法联合达到根治肿瘤的治疗方法。此种放疗必须精心设计靶区、照射区及放疗剂量与时间、分次方法等。尽量使靶区达到肿瘤致死剂量,而受照射的靶周围正常组织少受或免受放射性损伤。
姑息性放疗:姑息性放疗是对那些放疗不能达到根治,而其他手段也不能奏效的患者,采用放疗,可达到缩小病灶,减轻痛苦,延长生命的目的。这类患者的设计要简单便捷,姑息治疗中如放疗反应好,可改为根治放疗。
预防性放疗:预防性放疗的目的是针对潜在复发和转移的亚临床或微小病灶。这部分病灶较少或基本不缺氧,对放射线十分敏感,这就是所谓的预防照射剂量。
治疗性放疗:治疗性放疗是针对在临床上能摸到和看到的瘤灶进行放射治疗,照射范围要根据瘤灶大小,照射野要超出肿瘤边缘约2~4cm。照射剂量达到40~50Gy后,缩小照射野至瘤灶区,根据病灶大小追加放射剂量至60~75Gy。
术前放疗:术前放疗目的在于缩小肿瘤体积,但术前放疗影响正确分期和受体检测,也会增加手术并发症。随着化学治疗的广泛应用,术前放疗已很少应用。
术后放疗:可手术乳腺癌的术后放疗,术后放疗能否提高乳腺癌的治疗效果,一般术后放疗可降低局部和区域复发率,对生存率的改善尚无明确的结论。
不做放疗:乳腺癌根治术后放疗对Ⅰ期患者无益处。因Ⅰ期患者约80%~90%都能存活10年以上。失败者多为血运转移,局部复发死亡者甚少,所以对Ⅰ期患者根治术后可以不放疗。